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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差重差方
处理流程
- 申报方申报后,72H内若被申报方未发起申诉,则自动流转至总部;
- 总部处理可选择不受理,不受理则不产生相应罚款,申报方针对运单可再次发起申报,若发起的申报数据受理 则当前运单不可再次发起申诉。总部受理后 则产生相应罚款;
- 已签收运单不可发起申报;

菜单入口及预览
操作入口:服务质量,流程节点人员在【操作】处理查看数据,非流程节点【查询】查看数据
- 网点可操作权限(品控工作台 操作)
- 新增:发布差错
- 申诉:责任方发起申诉

查询/申报/申诉处理
- 用户可在此页面进行差错发布、申诉

- 差错发布:
差错编号:自动生成。规则为年月日时分秒各2位+c+随机数5位。
运单号/调度单号:非总部填写必填。
异常数:非必填,运单号/调度单号填运单号时,校验不可大于运单号件数。
差错类型:必选。
差错类别:必选
问题描述:非必填。
附件:非必填。
注意事项
1.运单号已签收不可申报。2.同一个运单若存在总部不受理申报数据,则可再次申报,否则不可再次申报。

- 差错申诉,只有当申诉按钮在待处理时才可以申诉。
校验当前申报单状态,当前状态!=已申报时则提示“申诉失败!当前差错已在****,不可申诉,有疑问请联系总部运营-曲丽娜”
